1月6日常德安乡发布的疫情防控紧急提醒内容如下:
特定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与检测要求:2021年12月18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人员;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和洛阳市旅居史人员;12月20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人员;近14天内有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 、咸阳市、渭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广东省东莞市,云南省昆明市、西双版纳州等有本土疫情发生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 、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 ,并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省外来(返)安人员提前报告与证明要求:
从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安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抵达安乡县所在的村(社区)报告 ,并准备好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安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
实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对来(返)安后没有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或隐瞒不报的 ,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健康码变化或与感染者轨迹交集的报备要求: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 ,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 ,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不同情况来(返)安人员核酸检测与健康监测要求:
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安人员除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在抵安后24时之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2022年3月15日前 ,没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来(返)安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居民出行安排与报备要求:
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 ,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安后,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个人与家人健康状况监测与就医要求:
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 、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 、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市民防范意识提升与疫苗接种要求:
广大市民应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 、一米线、防聚集等防护措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符合接种及强化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及早就近 、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湖南澧县感染多少列
2022年10月19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例 ,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7例(怀化市3例,邵阳市2例 ,衡阳市1例,永州市1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衡阳市1例) 。
2022年10月19日0—24时 ,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9例,其中境外输入0例,本土39例(邵阳市25例 ,岳阳市5例,怀化市4例,长沙市3例,常德市1例 ,永州市1例)。当日转确诊病例1例,当日解除隔离4例,尚在医学观察238例(境外输入0例)。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0月19日24时 ,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34例(境外输入63例),住院治疗72例,出院262例(境外输入63例) ,现有重症0例,死亡0例 。
湖南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已经公示出来了,我已整理在下文了 ,望各位湖南考生仔细阅读,下面是整理的“湖南2022法律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湖南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湖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 、理解、配合、支持有关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管理。应试人员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尽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做好本人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电子 、纸质同等效力),并于告知书发布之日起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 ”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 。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同时 ,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
二、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 ,主动出示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或场所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 、纸质同等效力),接受体温测量 。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1米间距。
三、为保证应试人员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应将本人健康码或场所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实时截图保存,确保信息完整、清晰。
四 、正常参考 。以下人员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应试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健康码或场所码为绿码 ,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按照我省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以上地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体温正常(<37.3℃) ,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本人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 、纸质同等效力),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湖南省外旅居史者 ,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完成3天2检(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具体情况请咨询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 。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建议湖南省内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湖南。尚在省外的考生建议提前7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 ,以免耽误考试。
五、隔离考场参考。以下人员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 、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继续参考的应试人员转移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
六 、不能参考。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2.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 、按照我省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者(以上地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 。
3.有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 、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者。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5.正处隔离治疗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
6.不能提供健康码或场所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者。
7.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湖南省外旅居史 ,未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或入湘后未完成3天2检(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者。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
请各位考生 ,特别是外省考生务必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和健康管理,确保入场时符合防控要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准备和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所有应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 ,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在进行身份识别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八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 、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的 ,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因体温异常、转移考场等防疫工作导致相关应试人员考试中断的,按有关规定追加考试时间 。经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九、考试期间 ,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 ,不得拥挤,不在考场逗留,不得聚集 。
十、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防疫要求。保证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 、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 、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有关文件执行。考区所在地政府有进一步规定的 ,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考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服从考场疫情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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