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固安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固安县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的通告 ,以下是通告原文:
固安县关于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固安县有关部门在网格化排查中,发现周某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来往于石家庄,经了解 ,周某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我县立即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 。1月11日凌晨,市疾控中心反馈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现将此人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女,固安县柳泉镇人,系北京市某公司职员。家住固安县英国宫5期小区 。调查其行程轨迹为:
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
正常出行上下班 ,并根据北京政策规定,参加了公司员工定期核酸检测,12月31日报告结果为阴性。
12月31日:
16:00提前请假回家 ,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2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商议事情至2021年1月1日2:00。
2021年1月1日:
5: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11:00在柳泉镇法律服务所咨询,咨询过程中佩戴口罩;
12:00在柳泉镇燕北风韵面馆就餐 ,饭后返回英国宫家中休息,未外出 。
1月2日:
8:30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1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后到某市场处理纠纷;
17:00在石家庄亲属家中地下负四层商议事情至23:00。
1月3日:
9:00通过某互联网平台自行联系中介看房 ,全程佩戴口罩,期间在北国超市益新店旁沙县小吃吃午饭;
20: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24:00乘私家车回英国宫家中。
1月4日:
上午请假未外出;
12:00乘私家车到新宫地铁站,乘坐地铁4号线到宣武门站 ,步行前往公司;
14:00到达公司上班,下班后原路返回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未外出。
1月5日至6日:
每天6:40出发 ,18:40返回,往返北京工作 。下班后均居家未再外出。
1月7日:
16:00请假离开公司,步行至宣武门站 ,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
1月8日:
居家未外出 。
1月9日:
休班在家未外出;
16:00到普祥医院做核酸检测,期间排队人员较少 ,停留时间约10分钟,1月10日上午结果反馈为核酸阴性。
16:20到和平门生鲜超市购买面包,停留时间约1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 ,回家后并未外出 。
1月10日:
上午休班在家未外出。
14:30被有关部门网格化筛查出曾来往于石家庄,遂由属地政府引导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并开展核酸检测。入住隔离点时,因体温异常 ,由120救护车送至固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留观 。
21:00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
周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排查到的周某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所在社区、村街所有住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对其住所、县域内相关活动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处理 ,并对所涉及的相关场所暂停营业;同时开展病毒测序,追踪感染来源 。
目前,我县正在继续摸排所有周某的密切接触人员 ,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
现提醒与患者相同时间段 、相关地点有过接触的居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备案 ,社区、村要第一时间向固安县疫情防控办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
2.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 、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乘坐救护车前往县总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请全县广大居民认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 、晒衣被、吃熟食等良好习惯 ,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肇庆市高要区在外省来肇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10月20日0—12时,肇庆市高要区在外省来肇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跨区域协查发现。
该病例来肇后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9日
00:00-16:22驾驶货车来肇途中 ,期间无在高速肇庆段停留;
16:22经广昆高速蚬岗高速出口进入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
16:22-16:25到蚬岗镇高速出口正新轮胎门口的地磅站过地磅;
16:25-16:54到蚬岗高速出口转左约1公里的保育场卸货;
16:50-16:54到蚬岗镇高速出口正新轮胎门口的地磅站再次过地磅;
16:54-17:01到蚬岗镇金戊羊市场附近停车;
17:01-19:06到蚬岗镇新疆大盘鸡餐馆用晚餐;
19:06-19:09到蚬岗镇金戊便利店购物;
19:09后入住肇庆市高要区跨越龙商务酒店后无外出,直至被管控并转至隔离场所。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 ,并查看本人健康码,若有时空交集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请主动向村报备 ,并按指引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
政策咨询或涉疫有关服务可致电党群服务热线:0758-8556676
11月14日南通新增病例行动轨迹
11月14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 ,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王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齐某 ,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0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来通 。
无症状感染者2:朱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3日海门区三江村4组、三江村村委会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3:洪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
11月13日G15沈海高速海安北卡口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4 、5:王某 ,赵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7:格某 ,宋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
无症状感染者8:蒲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 ,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主要活动轨迹昨日如皋市防指已通报
确诊病例:武某某,女,73岁 ,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期间每天早上起床后在村里散步,每3天左右步行到村里小卖部购物。
10月25日乘私家车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10月26日至29日在深泽县医院3楼内科住院治疗。
10月30日10时乘私家车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男,46岁 ,为确诊病例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期间曾步行到村内小卖店购物。
10月25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中午12时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
10月26日至29日居村无外出。
10月30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市一例新冠阳性病例在固行动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月8日上午 ,固安县防控办了解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曾在我县停留。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固安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防控规范要求 ,迅速组织对此人在固安县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及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某,女,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 ,系石家庄市某商贸公司职员 。1月7日,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上报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阳性,石家庄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2020年12月23日:
13:50此人乘公交车自廊坊市到达固安县。
14:00入住固安县苹果公寓。
15:30步行至宝德购物中心东门,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
20:10离开宝德购物中心。
20:25进入新聚宝隆超市 ,在一楼短暂停留。
20:30步行回苹果公寓 。
12月24日:
9:30步行进入尚品爱购购物中心,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2:10在尚品爱购四楼美食城“刘一碗快餐”就餐。
13:30返回到一楼化妆品销售部继续活动 。
21:20由购物中心1号门出商场,步行回苹果公寓。
12月25日:
10:15步行到新聚宝隆超市 ,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1:00在麦当劳就餐 。
12:00从东门出新聚宝隆超市,返回苹果公寓,此后未外出。
12月26日:
9:40乘坐943路公交车离开固安县。
了解到此人曾在我县停留的信息后 ,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到1月8日15:00,已对周某某所停留过的苹果公寓、宝德购物中心、尚品爱购购物中心 、新聚宝隆超市、公交车站等地进行了严格消杀 ,封存了相关物品,对其相关活动场所外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并对与周某某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 。目前 ,已对其相关活动场所有关人员1938人及36处环境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提醒与此人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活动经历的广大居民注意:
1.请主动居家隔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注意做好防护 ,同时与村、社区联系 、报备。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拨打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乘救护车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我县各类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充足,各类场所经营正常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
特此通告。
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6-6162937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