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最新防疫政策
1.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省邵阳市、青海省、山西省大同市 、福建省福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河南省郑州市、甘肃省兰州市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 、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 ,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湖南省株洲市、重庆市沙坪坝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忻州市 、广东省汕头市、广州市、佛山市及梅州市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按1 、2、3、5 、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
3.对7日内有山东省青岛市、重庆市九龙坡、江北区 、广东省茂名市及深圳市、湖南省怀化市、辽宁省丹东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及哈尔滨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对7日内有山西省朔州市、四川省绵阳市 、广元市及南充市、重庆市铜梁区及永川区、河南省许昌市、辽宁省营口市 、河北省廊坊市及沧州市、陕西省汉中市及渭南市、江苏省南京市 、天津市静海区、山东省淄博市、枣庄市及东营市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 、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

地)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为规范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严防严控、闭环防控、科学防控,把最严厉的措施落得最实最细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总体战,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规范。
组织指挥
建立县级统一指挥、乡镇组织实施、村屯具体落实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 、区域协同、快速响应、依法处置 、科学有序的一体化指挥机制。
乡村要按照防控需要,组建队伍,乡镇干部、村两委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联防队员、民兵、合作社负责人 、获得荣誉的村民、享受国家较多优惠政策的农业生产大户等均作为疫情防控的骨干力量 。乡村要成立若干工作小组 ,细化任务分工,保证开展排查、统计 、隔离、巡逻、设卡等工作。采取灵活方式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协同能力和执行能力。所有参战人员要坚决执行防控命令 ,服从统一调度,恪尽职守 。
畅通上下信息报送渠道,及时精准统计信息 ,权威发布疫情。
贯彻上级要求,研判本地形势,按照本县风险评估分
2022年1月19日0时至18时 ,北京市新增5例本土核酸检测阳性者。4人为同一单位冷库装卸工,另1人为同住密接,一同从事冷库装卸工作 。
目前国外疫情高发,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病例 ,疫情防控面临境外、境内双重风险。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1月19日,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全省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健康提醒:
一、近期请密切关注涉疫城市疫情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北京市 、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 、中山市、珠海市、河南省安阳市 、许昌市、郑州市、浙江省金华市 、杭州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和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 ,如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或者与病例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的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 、建议非必要不要前往涉疫地区 ,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 ,返回后应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管理并主动报备 。
三、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请自觉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 ,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市民尽快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接种。
五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 ,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 、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2021年11月18日0-24时 ,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 。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
截至2021年11月18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88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报备 ,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 、接触史。
国内现有7个高风险地区、70个中风险地区,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 、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我省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 、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 ,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 、《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四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115号)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 、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 ,下同)。
2.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天2检” 。抵渝时在机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 、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 ,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 ”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 ,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 、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 ,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不乘坐公交地铁) 。
3.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5天以上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 ” ,第1、3 、5各做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 ,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 ,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不聚餐不聚集)。
5.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6.有高风险区旅居史 ,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 ,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
7.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 、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 ,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8.原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无异常后立即解除集中/居家隔离。既往“一地区一政策 ”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原要求执行 。
9.一旦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入渝即检”,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 ,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 ”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11.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 ,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 ,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 ,实行集中隔离;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 ,抵渝后实行“3天2检 ”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 ,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 ,严禁提前采样。
5.通过航班 、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 。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本区县隔离。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 ,在机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 ”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
三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郑州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 ,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 、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 ,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 ,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 、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 ,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 ”,有异常的 ,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 ,在机场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 ”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四 、西藏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 ,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 、忻州市,福建省福州市,青海省西宁市 ,黑龙江省绥化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5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 ,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 ,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 ,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 ,抵渝后实行“3天2检 ”。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 ,不参加聚会 、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 ,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 ,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 、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五、河北省邢台市 、邯郸市、保定市、廊坊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 ,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 ,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3天居家隔离 ”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 ,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 ,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 ,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下同) 。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做好个人防护 ,不参加聚会 、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 ,严禁提前采样 。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 ,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
6.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 、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
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 ,实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 、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