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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疫情指挥部公告 黑龙江省疾控中心电话

一 、黑龙江疫情最新情况12月5日哈尔滨43号公告

近期国内各地也有出现新增疫情,而黑龙江哈尔滨12月4日0-24时也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较为严峻,关于黑龙江最新的疫情消息以及防控政策,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

黑龙江疫情最新情况12月5日黑龙江卫健委通报 ,2021年12月4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哈尔滨市南岗区6例、香坊区4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8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 、主动就诊发现1例。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黑河市爱辉区)。

截至2021年12月4日24时 ,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9例 ,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

自2021年12月4日24时起,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星城小区、果戈里大街58号院、邮政街324号至346号楼栋与邮政街346号至满洲里街59号楼栋半合围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哈尔滨43号公告(2021年12月4日)

目前,我市正处于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多发期 ,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使市民群众全力配合做好全员核酸筛查和流调排查,快速阻断社区传播和疫情输出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自即日起,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 ,确须离哈的要经所在单位 、社区(村屯)和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并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

二、道里、道外 、南岗、香坊、平房 、松北等6个主城区内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出主城区 ,确须出主城区的要按照离哈人员严格审批;外地来哈人员和哈市其他区县(市)人员非必要不进出主城区,确须进出主城区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就医、防疫 、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 ,凭“龙江健康码 ”绿码通行 。暂停全市长途公路客运,暂停主城区与其他区县(市)以及县(市)之间的公共交通。

三、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基本运转的基础上 ,实行弹性工作制 、错峰上下班,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 ,并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

黑龙江省疫情指挥部公告 黑龙江省疾控中心电话

四、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 、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禁止一切聚餐活动(包括婚丧嫁娶等集中聚餐 、聚会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 ,禁止餐饮单位和个人承接或为聚餐提供服务。

五、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超市 、药店、蔬菜水果店、蔬菜批发市场 、早市、快递、外卖 、物流、供水、供电 、供气、供热、通信 、银行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暂停营业 。恢复营业时间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确定,另行通知。

六 、市域内所有大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在校学生不出校、不离哈。

七、对与确诊病例有时空伴随的轨迹交集人员 ,全部实行“龙江健康码 ”赋黄码管理 。被赋黄码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非必要不外出 、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 ,间隔≥24小时)的管控措施;主动配合进行流调排查 ,如实报告行动轨迹,对故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 、鼻塞、流涕、咽痛 、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

大疫当前 ,希望所有冰城人民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自身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常通风 、戴口罩 、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 ,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聚力同心,布好防控网 ,共同打好这场遭遇战,打赢这场歼灭战!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二 、2022大庆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公告(大庆市政府疫情防控公告)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 ,全面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消除传播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安全 ,维护春节和重要活动期间经济社会良好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市民进入各类场所须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主动扫码、亮码 ,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码、测温 、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各类场所要为不便扫码的老、幼及残障人员等提供服务,登记后通行。鼓励公共场所免费提供口罩、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对各类场所不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将予以通报曝光 ,并依规严肃处理 。市民拒不配合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2.每个市民都要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积极遵守防疫政策 ,少出行 、不扎堆、不聚集,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庆人员要在返回前3日内,主动通过“返庆人员登记”小程序或电话等方式 ,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对家中到访的市外亲友要主动提示报备 。市民如拒不配合防疫要求 ,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各行业场所 、经营单位要承担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人是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负总责,组织落实场所 、单位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因行业场所 、经营单位防控措施疏漏 ,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法律责任 。

4.“两站一场 ”、交通检查站严格按防疫要求查验离庆、入庆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居民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为入庆人员提供免费“落地即检 ”服务。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 ,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预检分诊、门诊就诊 、住院探视和陪护等防疫要求 ,严格查验有风险就医人员核酸证明,如发生院内感染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定点发热门诊严禁收治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私自接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药店严格执行退热 、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沃填报”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 ,对违规经营造成涉疫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6.商贸场所开放入口要设置专人查验健康码 、行程码,测量进场人员体温 ,正常者方可进入 。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商户及顾客正确佩戴口罩,加强人员疏导 ,避免人员聚集。要合理设定顾客最大接待量,严控促销活动。农贸市场实行限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 、分区经营 、及时清理垃圾等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

7.非冷链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要实行报备制度 ,并按要求采取核酸检测、消杀等相应措施 。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入集中管理仓报备管控,凭出仓证明和黑龙江冷链追溯码及“三专 ”等规定销售,不履行防疫责任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餐饮企业要严格执行防疫制度 ,落实场所内从业人员防控和环境消杀、食品安全等防疫管理 ,严格执行防疫“三宝” 、高峰期限流、限定就餐时间等要求。农村地区要严防聚餐涉疫风险,严格执行乡村两级报备等制度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 ,严控各类活动规模,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必要举办的实行报备审批制度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

9.剧院、博物馆 、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娱乐、上网等空间相对密闭公共场所要合理设定人员接待上限,加强通风消毒。歌厅、舞厅等要加强对茶具 、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消毒 ,实行顾客实名登记和预约制,包厢内控制顾客数量,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 。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关停。

10.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出入境“机票+酒店 ”业务,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景区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合理设定游客接待上限 。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旅行社和景区 ,责令限期整改 ,问题严重的依法关停。

11.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宴会不办”,减少因婚丧嫁娶等关联产生的聚集性活动,引导市民错峰祭扫 。

12.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庆,外出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双报备 ”制度。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班、自习室、阅读馆 、小饭桌等看护服务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一经发现 ,按规定取缔 、罚款、吊销办学许可。

13.鼓励市民参与防疫工作,市民发现到过风险地区未主动报告或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可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线索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每条奖励2000元 。鼓励市民对重点场所和人群密集业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属地指挥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有奖举报 。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隐瞒行程 、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工作 ,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防疫、支持防疫、参与防疫,上下齐心 、和衷共济 ,努力做到“零发生”,确保做到“零传播”,坚决做到“零输出 ” ,坚决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三、黑河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公告(2022年第28号)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在全市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爱辉区疫情防控总体平稳向好,但仍存在输入性、流动性 、多链条隐匿传播风险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自10月10日24时至10月15日24时,对爱辉区城区调整和实施分级分类分时管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无疫小区居民每日早5时至晚20时可有序出行 ,每天1户1人且不超过5小时 。进出小区严格执行“一扫双查”,出行时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禁止串户 、串小区 ,递取物品避免接触、做好消毒,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私家车禁止出入,非本小区居民禁止入内。

二、无疫小区范围内除餐饮 、洗浴 、棋牌室、剧本杀、桌游吧 、密室逃脱、影楼、影剧院 、歌舞厅、酒吧、茶楼 、咖啡厅、足疗店、按摩院 、游戏厅、台球厅、网吧 、理发美发 、美容美甲、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 、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 ,以及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暂缓开放外,其他各类经营场所经行业监管部门评估允许后放开经营,严格执行扫健康码 、场所消毒、按时通风等防控要求 ,经营者、从业人员必须为无疫小区居民,规范佩戴N95口罩,严格执行“两点一线”管理 ,每日开展“抗原+核酸 ”双检,营业时错峰限流,保持2米间距 ,严禁人员聚集 。

三 、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 ,不聚集、不串门,不出小区,全程佩戴口罩。小区内部非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 ,经行业监管部门评估批准后可面向小区内居民放开经营,经营者 、从业人员须在本小区居住,采取无接触式售货。符合条件的低风险区经防疫安全评估研判后调整为无疫小区 ,执行无疫小区管控政策 。

四、中高风险区继续执行原有严格管控措施,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从严执行原有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区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进行保供,居民可限量限类订购生活必需品 。中高风险区内严禁违规向外递送任何物品 ,对违反防疫规定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五 、负责保供任务的市场主体除保供专项业务外,严禁在门店内对外线下零售和从事非保供专项业务,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每日开展“抗原+核酸 ”双检,对违规经营的取消保供资格并予以处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 、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六、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 、重点项目、建筑工地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闭环建设和生产经营 ,避免非生产性聚集,实行分餐制,并严格遵守其他各项行业防疫要求 。有序分时放开快递送达业务 ,经营者、从业人员须为无疫小区居民,每日开展“抗原+核酸”双检。

七 、爱辉区城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的 ,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报备后,向现居住地社区申请,报爱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城乡居民非必要不流动 ,城乡结合部居民不串门、不聚集,低风险区和无疫小区返乡秋收人员严格闭环秋收作业 。

八、抵返爱辉区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社区 、村屯和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龙江健康码为绿码,查验“行程码”、实行“落地双检 ”,“手递手”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九、爱辉区城区内继续实行交通管制 ,除持有效证明的保供 、应急、执法、医疗 、防疫 、爱心等车辆外 ,其他机动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十、爱辉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暂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养老机构 、监所等按行业监管要求实施封闭管理 。禁止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早市 、夜市暂缓开放。

十一、畅通群众诉求、民生保供 、急诊急救、应急处置绿色通道,群众有需求可拨打热线电话 。

十二、请广大市民认真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坚持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扫码示码 、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 、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十三、各级、各行业部门 、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 。对不遵守公告要求 、违反防疫规定、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公告各类行为监督举报。

衷心感谢全市各界群众在抗疫中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让我们齐心协力、守望相助 ,共同守护好美丽家园 。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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