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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济宁市卫健委咨询热线)

一 、济宁防疫最新的政策

到济宁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鲁返鲁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3.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 ,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济宁市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济宁市卫健委咨询热线)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 ,要前往疫情重点地区 ,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 ,应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济宁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

出济宁:

1.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 、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二、济宁最新的防疫政策

山东济宁最新防疫政策

到济宁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鲁返鲁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3.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 ,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 ,要前往疫情重点地区 ,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 ,应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济宁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

出济宁:

1.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 。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3.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

公民注意事项

1.科学佩戴口罩:外出时全程戴口罩尤其是有呼吸道症状时,不建议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佩戴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且不可复用 ,咳嗽或打喷嚏时不应脱卸口罩,口罩一旦潮湿必须及时更换,短时脱下时应避免内层的污染 ,脱卸口罩不要碰口罩前面。

2.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 ,尤其是密闭空间;排队及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尽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至少保持1m以上。

3.讲究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如未戴口罩 ,应用纸巾或肘部衣袖覆盖口鼻;外出时尽量不要接触各类把手,一旦接触后应即刻进行手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如无手卫生条件可用无接触方式(如纸巾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开除的处分 ,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 、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 、转诊的 ,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 、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三 、济宁市防疫隔离最新政策

【隔离核酸规定】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11月29日山东疾控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综合整理: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即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 ,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隔离第1 、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 、省外入鲁返鲁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立即进行“落地检 ”和“5天3检”(间隔24小时) 。交通场站和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对跨省流动人员实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自驾游人员应主动检测。

三、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道路途径进入我省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

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停即走的,实行闭环管理;对在本地居住或长期驻留的 ,根据途经地疫情风险落实服务管理措施 。

四、对进入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的省外人员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拟进入工地的非本地(7天内有外市旅居史)人员,先进行3天集中居住管理与健康监测,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方可进入工地工作。

【来济报备规定】

一 、所有入济返济人员来济前均须提前通过微信“济宁报备 ”小程序进行主动报备,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旅居史等有关信息,本人不方便申报的 ,可由他人代为填报 。

二、入济返济人员来济时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济后尽快向所在居委会 、村委会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按照要求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

注:具体以社区(村)实际为准。目前疫情反复不确定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形态随时变化 ,如有疑问,建议大家电话咨询济宁市政服务热线:0537-12345,或者拨打疫情防控电话咨询>

四、省内回济宁最新防疫政策(济宁市疫情返乡政策)

省内人员入济返济防疫政策

2月16日以来青岛市、威海市和2月25日以来德州市和淄博市入济人员 ,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 、住宿酒店和单位报备,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3月5日以来德州市和淄博市入济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2月19日以来莱西市 、对2月25日以来淄博周村区和德州禹城市、平原县入济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 ,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公布中 、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山东省低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 ,体温正常 、凭绿色健康码与行程码即可正常通行 ,建议抵达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定点医院和普通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场 、港口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及其他物品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等 。市外高风险人员尽量避免来济,确需入济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注:济宁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具体查看济宁最新隔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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