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疫情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优惠政策核心内容如下:
国家层面政策支持人社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两类政策: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纾解企业经营困难 ,如《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通过减免、缓缴社保费减轻企业负担 。

山西省配套政策体系山西省人社厅 、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多项文件,包括《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等 ,细化落实减费降费措施。
企业可享受的险种范围阶段性减免政策覆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部分政策涉及医疗保险。
山西省“免、减、延 、缓”四大类政策
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
减: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社会组织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延:2020年1月至3月 ,企业三项社保费可延迟三个月缴纳,无需申请。
缓:2020年4月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免收滞纳金 。
适用企业类型
免征范围: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减半征收范围: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社会组织。
排除范围:机关事业单位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
补缴与预缴限制:政策实施前欠费或政策终止后预缴不享受减免。
政策执行期限
免征政策:2020年2月至6月。
减半征收政策:2020年2月至4月 。
缓缴政策:2020年1月至3月自动延迟缴费;4月起需申请,缓缴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划型标准
依据工信部等四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过统计部门共享数据或企业参保登记数据划型。
金融业、铁路运输业等特殊行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企业分支机构按所属独立法人类型划型。
2019年后新设立企业按当期参保人数、经营收入对照政策划型 。
经营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与程序
认定条件:
依法参保并足额缴费或补缴欠费;
2019年第四季度连续3个月亏损,2020年受疫情影响严重,支付职工月人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认定程序:
企业填报《审批表》并附财务报表 ,每月1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县 、市、省三级经办机构初审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审批通过后签订缓缴协议,办理手续。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2020年2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
中小微企业:免征工伤保险费;
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 。减免金额计算:
免征金额=项目应缴费×(减免期天数÷计划施工天数);
减半征收金额=项目应缴费×(减免期天数÷计划施工天数)×50%。
已缴费款处理方式
2020年1月已征收的社保费 ,尊重企业意愿可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
2020年2月后已征收的,重新核定应缴额,多缴部分优先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
个人待遇保障措施
养老、失业保险:
减免期间:职工个人缴费正常缴纳的 ,按时办理待遇支付和社保关系转移;
缓缴期间: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缓缴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缓缴期满前补齐费用的,不影响待遇申领 。
工伤保险:减免或缓缴期间发生工伤的 ,按规定支付待遇。
政策获取渠道
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
咨询热线:人社部门12333,税务部门12366。
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 。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14+5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三)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 、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7+3”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四)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所在市其他低风险县旅居史的,赋黄码,返(抵)并后24小时内加做1次核酸检测 ,结果为阴性的正常解码;(五)境外入境人员,赋红码,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解码;(六)时空伴随者,赋黄码,实施“7+3 ”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禁止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七)对大数据推送尚不能排除风险的人员 ,暂赋黄码,经排查核实后,分类转码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八)对赋码解码有异议的 ,可向属地社区(村)反映,经排查核实后,符合解码条件的予以解码。
新型冠状病毒是什么?
2019新型冠状病毒 ,即“2019-nCoV”,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 ,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 。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 ,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
得了新型冠状病毒有哪些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人体早期的症状和一般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症状有相似之处,主要表现为疲倦、乏力 、肌肉酸痛,也有少数病人会表现为胃肠道的反应 ,比如腹痛和腹泻。
随着病情的发展,病人会出现发烧的症状,发烧度数在37.3度以上。另外还会出现呼吸道相关症状 ,包括咳嗽、喉咙疼痛等 。
随着症状的加重,病人会出现呼吸困难、胸闷、气短,甚至会出现呼吸窘迫等严重症状。进行影像学的检查会发现肺部有磨玻璃一样的肺间质的改变。表现严重的还会出现脓毒血症 、感染性休克、凝血功能障碍和肾功能衰竭等 。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异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 ,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此外,对感染者的辅助护理可能非常有效 。
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暂时没有有效的疫苗预防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是最切实可行的方法 ,包括:
保持基本的手部和呼吸道卫生,坚持安全饮食习惯。
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和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
多饮水、注意休息,提升免疫力 。
居住及工作环境中多保持通风状态。
怀疑自己得了新型冠状病毒怎么办?
怀疑自己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时,要第一时间与家人和朋友隔离 ,不要外出,避免病毒交叉感染。
身体进一步出现发热(发烧度数>37.3度) 、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这样能够更好的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
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要保持医学观察14天,14天期间如果无其他症状发生,才可以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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