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住院的医疗费用不用自己承担 ,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国家承担的。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以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
国家如此做的目的是打消普通民众就医的顾虑 ,确保患者不会因为费用的问题而影响就医,也体现了国家在疫情方面的重视程度。所以,普通的群众平时要做好个人的防护。
如果的确是出现了相关不适的症状 ,不要隐瞒病情,要及时去定点医院救治,不用担心费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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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确诊还是疑似 ,新冠肺炎患者住院医疗费都不用自己承担,有国家和各级政府承担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在1月22日联合发文通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与补助 ,后又在27日发文补充通知确保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个人负担部分也有财政给与补助。
作者:老翁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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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上有保险从业人员营销说个人负担部分中央只补助60% ,建议购买他们的保险,这种说法纯粹是在对不知情者制造恐慌情绪营销!别忘了还有省级财政补助呢!具体可以参考甘肃省的通知政策: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所需资金由就就医地各市县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省级财政承担40%。疑似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 ,中央和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与适当补助。
作者:老翁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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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陆续印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配套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简称“新冠 ”)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
一、关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文件规定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
二、关于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证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文件要求实施专项保障提高门急诊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治疗新冠的报销水平。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 、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报销政策,对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应报尽报 。
三、关于新冠患者用药保障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决定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660种,在此基础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也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药品仍然不足的地方医保部门参照各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可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
四 、关于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文件要求做好“互联网+ ”医保服务,助力新冠患者在线诊疗。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公布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新冠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各地医保部门可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新冠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
五、关于降低新冠治疗费用提升医保保障能力
文件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做好新冠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等价格谈判或磋商、集中采购 、挂网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降低新冠患者治疗成本。省级医保部门要结合各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水平,既合理减轻群众负担,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在此基础上,医保基金确出现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可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适时推动省内基金调剂。
六 、关于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文件要求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供便捷医保服务。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 、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 。各地根据需要,与具有新冠治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 、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各级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
七 、关于相关部门职责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地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患者的认定 、信息登记与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冠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023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
由于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对于新冠治愈的病人来说 ,后续还需要其他的康复费用,这个战线非常长,花费的费用难以计算 ,不管对于个人还是家庭都是非常大的打击 。
而对于被确诊的患者,需要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大家都知道 ,这次新冠病毒导致很多患者都住进了ICU进行隔离,因为肺部感染的重症患者,还需要人工肺、ETCOM等设备才能继续维持生命 ,这些设备非常的昂贵,一次费用就要上10万块钱,而进入ICU的病人使用进口药物的量比较大,多次频繁的各种检查费用相当不少 ,有一篇文章做过分析,如果进入ICU进行治疗,一天花费大概在两千到两万元之间 ,比较多的在6000到1万之间也有,按照现在目前进入I cu治疗的花费平均数,推测出新冠病毒重症的治疗费用 ,每个人一个月至少要20万到30万,有些严重的要在五十到六十万之间,甚至上百万的情况。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如果不是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很多人真的就看不起病了,曾经在疫情刚刚发生的时候 ,就报道过一位武汉籍患病孕妇,全家人各处借钱凑了20多万后,再也借不到钱,最终因为无力支付费用而放弃治疗。就在1月22日 ,国家下发通知,对确诊患者的费用提供报销,1月27日的时候 ,此项保障政策还把保障范围扩大至了疑似病人 。
一般居民现在都有了基本医保,包括了新农合医保,少儿医保 ,职工医保等社会医疗保险。那么对于涉及到新冠病毒治疗,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之后 ,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对于确诊为新冠的患者来说,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 ,中央财政补助60%,对于疑似患者,有就地医院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看情况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