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关于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一、轨迹情况
病例62:9月25日,在西山区碧鸡街道排联村内活动 ,9月25日22:00,作为重点人员被纳入隔离管控。
病例63:9月25日8:20,从西山区碧鸡街道排联村家中步行到碧鸡街道长坡社区小组核酸采样点采样 ,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26日11:19,作为重点人员被纳入隔离管控。
病例64:9月25日在西山区碧鸡街道排联村家中未外出,9月25日23:00 ,作为重点人员被纳入隔离管控。
病例65:9月25日—9月28日在西山区团结街道大兴村活动 。9月29日作为病例61的密切接触者被纳入隔离管控。上述病例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 、健康提示
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 。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 ,积极配合做好5天居家健康监测和5天5次核酸检测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落实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和出入公共场所等要求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 、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 、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0月2日
昆明的最新防疫政策
1、重点地区:
➤西藏来(返)昆人员
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
➤青海和四川来(返)昆人员
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 、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即日起,对四川来(返)昆人员 ,实行“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近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
➤贵阳来(返)昆人员
自9月13日零时起,所有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日(9月6-12日)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昆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自入返昆之日算起。
近7日以来有贵州省旅居史的入返昆人员 ,请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源:咨询0871-12345)
➤新疆 、海南来(返)昆人员
如抵昆前7天有新疆、海南等地旅居史 ,请配合做好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来昆必备:所有来(返)昆人员,应至少于抵昆前24小时内通过“昆明健康宝 ”小程序报备,抵昆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 ,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境外、中、高 、低、常态化来昆明隔离/核酸政策
2、入境人员
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此外需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中,施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
3、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即日起抵昆的,需提前24小时报备 ,并一律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 、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4、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即日起抵昆的,需提前24小时报备,并一律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 、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
对从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昆人员,需要提前24小时在“昆明健康宝 ”进行报备 ,并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昆后需要在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其中若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此外建议第7天再做一次核酸。如抵昆前7天有西藏 、青海、四川、贵州 、新疆、海南等地旅居史 ,请配合做好集中、居家隔离 、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6、常态化防控地区防控政策规定
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并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昆后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若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
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持云南健康码绿码即可通行 。如抵昆前7天有西藏 、青海、四川、贵州、新疆 、海南等地旅居史,请配合做好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7、其他特殊情况来返昆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
对密接的密接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 ,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出昆明
密切关注疫情形势,不前往高/中风险区 ,非必要不前往低风险区、实施静态管理区域 、7日内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 。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 、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 ,可无发热。
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 ,甚至死亡 。
2 、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 、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 ,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3、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 、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特别应注意的是 ,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4、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 、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 、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5、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 。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 ,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6、公众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 ,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避免到封闭 、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 ,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
(4)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7、近期去过武汉 ,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如出现临床症状,是否要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检查?
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 ,关注自身身体状态 。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 ,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 、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 ,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来源:综合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疾控中心 、湖北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武汉市卫生计生宣教中心
编辑:杨明昊